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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发布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118个岗位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记者8月22日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江东新区结合临空经济、新金融、消费精品等方面发展需要,将企业急需紧缺的航空、物流、贸易、数字智慧、消费精品、新金融等领域的118个岗位人才纳入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出台了《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8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是经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流程取得“急需紧缺人才”称号、可享受急需紧缺有关人才待遇的人员。同时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和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享受的人才待遇属于同一性质的,采取“从高从优”原则,不叠加享受。

根据《办法》,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在江东新区申请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在海口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可享受“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同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或E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住房补贴的年龄可放宽至55岁。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和条件,还需满足在江东新区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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